武汉公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夯实社会基层治理

    发布日期: 2019-11-25 09:10 来源: 长江日报 【打印】 【下载】
    分享到:
  • 民警进社区记录群众反映问题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治安好”的“枫桥经验”。通过多个试点的实验应用,“枫桥经验”成为了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经验。

    如今,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枫桥经验”,在历史长河中依旧生机勃勃,历久弥新。

    今年6月,武汉市公安局开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群众工作是一本翻不完的书。”武汉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武汉公安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载体,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建设。

    传承就是责任!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以来,武汉市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化为民警们看得见、摸得着的自觉行动。

    坚持把排查、化解、管控风险作为派出所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坚持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风险;坚持群众路线,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大力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推进警务共同体建设。

    持续加力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通过走访慰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等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热情服务群众。

    持续推进“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网上调解室”等工作,加快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网上网下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平安校园等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社区村安全防范科技水平,打造一批“零发案小区”。

    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

    一路走来,“枫桥经验”也在以蓬勃之势滋养着武汉基层公安工作,助推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民意无盗”“红卫维权”等一批老品牌不断完善,“百步亭共建共治共享”“六指警务村村通”等新典型破土开花,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道路上,武汉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目标,为“枫桥经验”注入新的活力,让“枫桥经验”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