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人为本 让人民群众有满满获得感

    发布日期: 2019-11-26 09:23 来源: 人民公安报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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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一大显著优势。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本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做好公安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以人民为中心,也是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初心。换补领身份证无需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来回奔波、户口登记不再有门槛、加快取消“奇葩证明”、出入境更加便捷……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围绕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推出一系列利民便民新措施,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让人民群众有满满获得感。

    尽心聚心,用脚板跑出温暖

    8月31日,82岁的陈奶奶来到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鹦鹉派出所钢管社区警务室,咨询她和老伴落户事宜。两位老人迁入社区两年多来,因行动不便一直未能落户。了解情况后,社区民警帮助老人代办了落户手续并送证上门,陈奶奶握着民警的手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如今,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大山深处,民警为群众送身份证、户口簿,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派出所直接服务人民群众,承担着公安机关70%以上的案事件办理任务,工作成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不安全、方便不方便。

    “做群众工作要常态化,走得进家门、坐得下板凳、聊得了家常、建得了感情。”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科长吴嘉军曾任枫桥派出所教导员,他说自己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教导员,靠的就是把群众工作做到家,把“枫桥经验”的精髓融入社区警务中。记者 苏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