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男子虚构公司诈骗多人被抓

    发布日期: 2022-07-15 15:25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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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杨槐柳

    为了牟利,男子挖空心思竟想出了成立假公司行骗的“创业”方式。公司“运营”仅3个月,竟有12人受骗,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被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腾龙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小伙辞职“创业”

    22岁的小周在武汉打工时,结识了同住一间宿舍的郭某。今年3月,郭某告诉小周自己准备辞职后承接某共享单车路面调度的生意,并向小周描绘了“年入百万”的美好蓝图,邀请小周一起创业。于是,小周与郭某辞职后来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进入了一家郭某介绍的“公司”,一起入职的还有其他人,大多为郭某的同事和好友。

    小周等人在郭某的安排下,分别担任“公司”的“运营部经理”“人事部总监”等职务,他们带着招聘来的临时工每天在大街小巷,拍照记录共享单车停放不规范问题后,把图片发给郭某,忙得热火朝天。然而,每次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小周等人总是被郭某搪塞。

    一天,郭某找到小周,称马上要发临时工的工资,而且还需缴纳公司用房的租金,想向小周借点钱,并承诺公司盈利后会尽快归还。考虑到“创业”初期肯定需要投入,并且公司业务确实开展得“有声有色”,小周先后交给郭某1万余元。不仅如此,郭某还以“跑业务”的名义要走了小周花费数千元新买的手机,并以介绍好房源为由,又从小周手上骗走了1万元的购房定金。

    此后,小周找郭某询问还钱的事,郭某却说公司“老板”唐某一直没有给他钱,他也很为难,甚至出示了自己和“老板”的聊天记录,称要带小周等人去讨要工钱。小周发现,一起工作的几个朋友都没有拿到工资,都被郭某以各种借口“借”过钱,大家也没见过这位神秘的“老板”。

    戳穿骗人把戏

    5月初,郭某为安抚大家情绪,掏出一张存折,称“老板”唐某给他们发了10万元的公司收益,让小周代为保管。月底,工资又没了着落,小周等人便拿着存折来到银行查询,结果发现存折是假的。

    5月27日,小周等人来到黄陂分局腾龙派出所报警。当天,民警将郭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郭某大喊冤枉,称假存折是“老板”唐某给的,自己也没有拿到过一分钱工资,也是受害者,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要想办法凑钱先把员工的工资和欠款还上,然后去找唐某理论,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

    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带着郭某找唐某谈判,另一路民警则暗中对郭某、唐某开展调查。然而,郭某反复给唐某打电话、发语音,却没有任何回复。其间,办案民警也发现了诸多疑点。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大胆推断“老板”唐某并不存在,郭某在编造谎言。

    最终,无言以对的郭某低下了头,承认“老板”唐某并不存在,交代了自己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多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虚构公司行骗

    经调查,郭某于2020年曾因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据郭某交代,他是在一个招聘群里看到某共享单车公司招聘路面调度员的消息,加上之前通过某短视频软件上了解到,有人通过路面“随手拍”可以年入百万,便拉上小周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好友开始“创业”。到了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以后,郭某没有联系共享单车公司,而是捏造了一个与共享单车公司名称仅一字之差的“公司”,任命自己为盘龙城区域的负责人,异想天开准备逐步承包共享单车公司的路面车辆调度、换电池等业务。

    很快,郭某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根本实现不了,因为共享单车公司不可能主动上门来与他合作,微信小程序城管“随手拍”的奖金也不容易拿到,郭某带着人忙碌了一段时间发现根本没有收益。

    为了赢得小周等人的信任,郭某刻意包装自己,刻了假的公章,与小周等人签订没有效力的假合同,还通过不断地招人证明“公司”运转良好。

    警方提示

    毕业生走入社会,应聘入职前,一定要对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反复确认,谨防非法公司鱼目混珠。同时,要谨慎签订劳动合同,签约前务必仔细核对合同内容,不轻易交纳任何费用,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