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奖5万 贡献特别重大奖金上不封顶

    发布日期: 2019-08-21 08:57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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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日,武汉晚报记者从市扫黑办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武汉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线索举报者最高可奖励5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提供政法机关已立案侦查但尚未掌握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线索;举报政法机关尚未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线索;举报在逃的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

    《办法》明确了14种涉黑涉恶线索类型,如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案件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有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等情况。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其作用大小按不同标准奖励1000元至5万元。其中,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奖励1万元至5万元;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线索在侦办特别重大黑恶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各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来信举报 市扫黑办: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武汉市扫黑办,邮编:430010;市公安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武汉市公安局,邮编430023。

    来电举报 027-82402493;027-85395140。

    邮箱举报 wuhanshb@126.com;whshcejbyx@163.com

    现场举报 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现场举报。(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许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