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5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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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掌握全市敌情和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对策。

    3、指导和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负责对暴力案件、杀人案件、伤害致死、特大抢劫、特大盗窃等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

    4、依法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管理,组织缉毒、禁毒和强制戒毒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

    5、依法实施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户口登记、统计和调查工作,依法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管理。依法实施对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工作,管理使用公安技术侦察手段和阵地。

    7、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考核管理和发证发牌工作,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

    8、依法组织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领导警卫工作和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以及相关业务建设。

    9、指导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负责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指导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规划、起草、修订地方性公安法规,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管理劳动教养案件审批,负责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13、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后勤装备及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

    14、指导协调在我市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部门有关公安业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3.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4.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5.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

    6.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总编制人数57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57人。在职实有人数5322人,其中:行政编制5322人。

    离退休人员2758人,其中:离休37人,退休272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专用设备购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信息化建设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2.办案业务费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工本费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智慧安保体系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5.大型安保系统建设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6.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7.道路交通管理建设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8.技术侦察业务用房建设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9. 特警大汉阳地区驻勤基地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0. 制证中心维修改造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1. 王家湾综合业务楼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6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39680.54万元、上年结转4921.46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24741.31万元,项目支出219860.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4602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439680.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2429.18万元,增长10.68%,主要是按政策标准增加了基本支出,新增大型安保系统建设支出和重点保障线路系统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2)上年结转4921.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4741.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19860.69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854.6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公安专用设备购置、文职人员经费支出、警用车辆购置、证照工本费、大型安保系统建设、重点保障线路系统设施建设、不可预见费等。

    信息化建设2344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构建。

    其他公安支出7500万元,主要用于制证中心维修改造、特警大汉阳地区驻勤基地、技术侦察业务用房、王家湾综合业务楼等项目建设。

    公益性岗位补贴3059.07万元,主要用于文职人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741.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8271.8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72430.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1.7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6469.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5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16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4万元);(3)公务接待费7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3.5万元,主要是按照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58306.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437.81万元,增长6.61%,主要是按政策标准增加了基本支出,新增大型安保系统建设、重点保障线路系统设施建设。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5830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80.54万元,占95.94%;其他收入13704.88万元,占2.99%;上年结转4921.46万元,占1.07%。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583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41.31万元,占49.04%;项目支出233565.57万元,占50.9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6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6469.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12045.87万元。包括:货物类96895万元,工程类1200万元,服务类13950.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90136.49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182825.39平方米,房屋688262.01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7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00台(套)。2018年新增国有资产19132.85万元,主要为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资产增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2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219860.69万元,优先保障优秀项目4个154709.2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安(款) 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其他公安支出(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