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8-26 16:49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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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及文号

    备注

    一、户口迁移证

    元/证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每张5元

        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220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二、居民户口簿

    元/证

    多页装订式户口簿,补领每本3元

        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220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公证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 


    三、准予迁入证明

    元/证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予迁入证明》每张5元。

        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220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