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宣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5 21:56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分享到: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通过对现行有效的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形成《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宣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界社会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4日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

    收件人: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邮件编码:430014

    电子邮箱:765921246@qq.com

    附件:《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宣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宣布继续有效和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1、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规范》的通知(武公规〔2017〕2号).doc
    2、关于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乘坐轨道交通场站、交通工具的通告(武公规〔2017〕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