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08 00:00 来源: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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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安武汉”网站(gaj.w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邮编:430023,电话:85399972)。

    一、概述 

    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需求引领、问题导向,提升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不断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推出了武汉公安“放管服”改革七条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全年在门户网站“平安武汉”上对外公开了7条规章文件。同时,武汉市公安局及公安交通管理局、消防局、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公开政府信息19385条。通过政府公报、网站、微博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4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含消防局、各区公安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4件,已办结251件。在已办结的251件中,已主动公开6件,同意公开54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100件(涉及个人隐私6件,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93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3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7件,告知补正申请46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含各区公安分局)共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3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0件,被依法纠错27件,其他情形2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67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9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4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的空间。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市局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平安武汉”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市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力量,提供必要保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年度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武汉市公安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