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还试图冲岗 汉阳交警深夜当场控制
“停车!熄火!下车!”7月9日凌晨,一名男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车并试图冲岗逃避检查,被汉阳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控制,及时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凌晨,该大队三中队民警李新磊、冯涛带领辅警在汉阳大道孟家铺路段开展夜间交通秩序专项整治。0时50分许,一辆小型汽车缓慢行驶至检查点位。“请吹气。”民警话音刚落,手中的快速酒精筛查棒便红灯闪烁,并发出“滴滴”的警报声,屏幕清晰显示“有酒精”字样。
就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刘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之际,刘某竟突然加速,企图驾车驶离现场。在民警严密布控下,车辆仅冲出50余米,便被规范设置的锥形筒、水马等多重物理隔离设施成功拦截,刘某最终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汉阳医院抽血检验,其血液内酒精浓度高达1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刘某出示驾驶证时,其神情慌张、言语支吾。经核查,刘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此次驾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刘某交代,当晚饮酒后因家庭矛盾,情绪失控,竟铤而走险驾车外出,途中被交警查获。面对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刘某表示懊悔万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必须时刻牢记的铁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你触碰法律红线、漠视生命安全的借口!”民警现场批评了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
鉴于刘某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