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男子用三轮车非法运输13只液化气罐

    发布日期: 2023-10-18 10:59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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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员 李鹏程 李千悦

    为图方便,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运输13支燃气罐,不料被正在附近进行安全检查的城管执法人员查个正着,随后移交公安机关,迅速地消除了一个公共安全隐患。

    “派出所吗?我们在这里查获了一个用三轮车非法运输燃气罐的男子。”10月10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纸坊派出所接到区城管执法人员来电,称在江夏区纸坊街八分山山脚下路铁厂门口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改装无证无牌三轮车正在装运燃气罐。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三轮车内共有4支50公斤燃气罐和9支15公斤燃气罐,燃气罐数量、质量严重超标,且该车辆无任何安全运输资质。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邱某带回所内询问,邱某承认为图方便,准备私自用三轮摩托车运输13支燃气罐去居民点,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运输车在行驶过程中会有颠簸,罐壁如果质量不过关,在运输时很容易被碰破,撞击会引起爆炸。任何车辆在运载危险品时,必须持有重化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司机也得培训上岗,且在运输过程中一定要有持押运员证的押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群众发现有人非法存放、运输燃气罐,请向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