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侵占公款17万元 民警37天追回赃款

    发布日期: 2024-07-15 16:21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司公款,请警方调查,依法处理。”

    5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企业报警,称其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侵占公司公款近17万元。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经侦中队民警何琦、徐勇分析资金流向,研判嫌疑人社会关系,查阅大量资料,锁定了嫌疑人作案证据。

    7月3日,在山坡派出所的配合下,经侦中队民警依法传唤了嫌疑人,在铁的证据面前,嫌疑人不得不承认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秦某(化名),男,36岁,自2022年以来,在担任公司秩序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外单位配合自己,通过虚增到岗人数,伪造考勤的方式欺骗公司,侵占公司资金达17万多元。公司审计期间,态度嚣张,拒不配合。待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见民警介入公司调查,秦某心虚地退赔3.4万余元。侦查期间,经办案民警普法宣传,慑于法律的威严,秦某主动退赔公司近14万元。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秦某被江夏警方依法刑拘。

    江夏警方冒着高温用37天侦破案件并为公司全额追赃挽损。企业负责人专程送上“激浊扬清,为国为民”的锦旗,表达对公安民警的谢意。

    江夏警方表示,将继续重视打击企业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净化营商环境,挤压犯罪空间,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支撑。(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李鹏程 张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