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8-26 16:45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及文号 |
备注 |
|
1.单位护卫犬 |
元/只 |
首次年度400元/只,以后年度200元/只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2008]164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 |
|
|
2.个人饲养观赏犬 |
元/只 |
首次年度300元/只,以后年度200元/只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2008]164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