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260建议的回复
xx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260号《关于规范道路停车管理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江汉区常青五路、红旗渠路车辆违停的问题
近期,我局交管部门对江汉区常青五路、红旗渠路等新改道路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立即组织实地踏勘。目前,辖区交通大队正在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强化执法措施、提高巡逻频率等手段,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罚,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拖移力度,全力维护道路秩序,共同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关于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的问题
(一)关于扩大排查整治范围的建议。2023年,我局交管部门开展全市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清理中心城区不合理、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1400余个。今年,将结合市政府部署的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泊位管理工作,对全市道路停车泊位综合评估,重点清理单向通行宽度低于6米、双向通行宽度低于8米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已具备充足停车设施的路段,确保停车泊位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关于加大违停处罚力度的建议。一是加强违法停车的查处。通过现场贴单、电子警察抓拍、清障车拖移、群众举报等,加大巡逻密度,强力开展违法停车整治工作,营造严管氛围。二是加强违停车辆劝导。充分调动城投管理公司停车泊位管理员的积极性,及时劝离违停车辆,纠正非机动车、摩托车占位停车问题。三是加强违法占道管理。会同城管部门开展道路周边门店、商铺的“门前三包”宣传工作,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行为进行劝离,对利用地桩、地锁等占道行为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
(三)关于严格履行泊位审批的建议。制定《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规范》,明确道路停车泊位在设置、撤销或调整需遵循的三级审批程序。一是道路管辖执勤中队根据规范、群众需求及管理实际,提出设置申请;二是各区交通大队秩序中队进行现场勘查和交通影响评估,提出评审意见并进行审核;三是秩序中队制定工作方案,报大队领导审批。明确要求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时充分考虑道路交通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以及周边停车泊位供给等因素,按照“一路一策”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优化路内停车资源,科学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并实施动态评估。
(四)关于加强组织宣传引导的建议。一是加强社会面宣传。各区交通大队向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圈楼宇、沿街店铺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鼓励相关单位利用内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二是加强社区联动宣传。社区、物业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介绍我市停车秩序整治行动及其意义,倡导居民自觉规范停车。三是加强警示曝光。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对专项整治开展跟踪报道,制作工作短视频,曝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倡导全体市民自觉规范停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