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期间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09-05-15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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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09年劳动节期间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9时至17时,东湖沿湖路、东湖东路实施机动车按车牌尾数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公交车除外)。
二、需通行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请绕行雄楚大街、三环线、青王公路等道路。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