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网上督察音视频巡查文员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 2016-03-23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为加强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有关工作,拟公开招聘3名网上督察音视频巡查文员(聘用制合同工)。

    一、招聘对象

    具有武汉市户籍的青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网上督察巡查工作。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婚已育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工作。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慢性疾病。

    5、协警类文员要求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计算机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

    6、技术类文员要求电子、通信、计算机、机电等相关专业毕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证书,熟悉系统软硬件运维和管理。

    三、招聘办法

    (一)公开招聘。通过武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平安微博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 3月28日至30日,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方式:

    到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楼一楼(地址为江汉区马场路武汉市公安局南门)电话联系。联系人:刘警官 尚警官 电话:85397793、85397796。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持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3张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汉语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计算机系统管理能力和汉字录入速度等。

    笔、面试结束后,按笔、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包括政审、报考资格再审和体检等。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体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按招聘人数等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协警类文员为月工资2200元(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实施绩效考核。此外,社保、公积金、伙食补助、节假日加班费等按规定执行。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武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