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清明节期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5-03-23 14:0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打印】 【下载】

  • 为保障2024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汉阳区扁担山公墓周边道路

    2024323日、24日、30日、31日、44日、5日、6日,每日7:00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汉阳大道蟠龙路至龙阳湖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仙女山路地面层(锅顶山天桥至龙阳湖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三)燎原路(玫瑰街至汉阳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二、东湖高新区九峰山革命公墓等周边道路

    2024323日、24日、30日、3144日、5日、6每日7:00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光谷四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青王路落雁立交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青王路石门峰路口实行交通管制,自东向西单向通行。

    )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玉合巷)、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机动车停放。

    流芳陵园实行高新二路进高新大道出单向通行。

    (五)孝恩园X004县道(楚风路至中华大道)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九峰寿安陵园实行由森林大道枫林路口进由九峰一路书画路及森林大道动物园路口出单向通行;书画路、书博东路、堤顶路按照西出东进单向通行书画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书博东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堤顶路书博东路至书画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东西湖区睡虎山陵园等周边道路

    2024330日至46日,每日7:0014:00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控措施:

    (一)睡虎山路、睡虎山侧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持证车辆除外);柏泉路睡虎山路口(原睡虎山三叉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驶入睡虎山路,前往睡虎山墓区的机动车一律由柏泉路、睡虎山侧路进入。

    (二)柏泉路临空港大道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直行,柏泉路银柏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直行、由东向北右转、由西向北左转

    (三)茶厂小路(柏泉路至睡虎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茅庙集区域所有支路(茅庙集街东一巷、茅庙集街东二巷、茅庙集街东三巷、茅庙集街东四巷、大黄湾路、东正街)及无名小路禁止机动车驶入柏泉路,机动车一律由东正街至东柏路驶出。

    (五)柏泉路、睡虎山西路、睡虎山侧路禁止货车、教练车通行。

    (六)睡虎山区域所有道路(柏泉路、睡虎山侧路、睡虎山西路、睡虎山路及其他支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江夏区幸福山公墓等周边道路

    2024330日、3144日、5日、6,每日7:0016: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天子山大道(101省道沪渝高速公路桥南侧桥头)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天子山大道(庙山大道-101省道)设为临时停车区,并在天子山大道与101省道交汇路口安排免费公交摆渡点,方便市民进出墓区进行祭扫活动。

    (三)花宁线李三捡湾猪场三叉路口:封闭东侧路口,禁止机动车进入幸福山公墓园区

    (四)花宁线幸福水库入口,禁止机动车及行人通行

    (五)101省道(花宁线庙山大道)、天子山大道(101省道沪渝高速公路桥)禁止车辆停放

    五、新洲区万福净土陵园等周边道路

    2024330日、3144日、5日、6,每日7:0016: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柴泊大道(尤加石化加油站以东)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金发大道(平江大道至余泊大道)、平江大道(青花路至金发大道)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

    潘庙陵园村道实行北口进、南口出单向通行

    六、其它道路

    2024323日、24日、30日、31日、44日、5日、6日,每日7:0015:00黄陵庙路白沙洲大道黄陵庙墓区禁止机动车通行。

    202444日、45日、46日,每日60012:00,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岱黄高速、汉黄路。

    七、通行上述实行交通管理措施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315


    通告已于2024年3月15日在交管局互联网网站公示,因业务调整,现将内容迁移至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