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
    【第4201192025008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09:01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打印】 【下载】

  •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入场时间车辆号码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5-03-30 10:07:03SMK919 李松岩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信果停车场 
    2 2025-03-26 17:46:58SAU766 魏亮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信果停车场 
    3 2025-03-19 07:28:12 哈特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信果停车场 
    4 2025-03-19 07:25:07 邓正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信果停车场 
    5 2025-03-16 13:54:46 江心妍非机动车/自行车/信果停车场 
    6 2025-02-17 11:59:02 彭应文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信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