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法行为人拟作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25 16:19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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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时间 | 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 |
1 | 程海锋 | 429066********397X | 2025年1月13日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拟合并作出罚款3200元的处罚。 |
对上述告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五日内提出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