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2 14:56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打印】 【下载】

  • 【第4201192026004号】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6-03-10 18:41:39 鄂B1RX81 陈迪树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08131 信果停车场 
    2  2026-03-08 17:48:07 鄂AA28917 未知名 机动车/微型载货汽车 047287 信果停车场 
    3  2026-03-27 09:22:25  秦金刚 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 / 信果停车场 
    4  2026-03-22 09:05:16 WTY726  涂玉兵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 信果停车场 
    5  2026-03-04 18:33:47 A44920  程淑怡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 信果停车场 
    6  2026-03-04 18:04:52 H56740  张家菊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 信果停车场 
    7  2026-03-02 10:33:13 B6347  夏天佑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 信果停车场 
    8  2026-03-25 19:23:33 272674  李敬东 非机动车/自行车 / 信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