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1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8 15:0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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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局对下列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具体名单见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现予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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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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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出生 年月 |
护照 号码 |
签证 号码 |
有效期 |
|
1 |
HAQ IJAZ UL |
男 |
巴基斯坦 |
19980330 |
AE6390402 |
102005109 |
20270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