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1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8 15:0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打印】 【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局对下列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具体名单见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现予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

    年月

    护照

    号码

    签证

    号码

    有效期

    1

    HAQ IJAZ UL

    巴基斯坦

    19980330

    AE6390402

    102005109

    202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