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牟取暴利 江夏警方查获一制售假酒窝点

    发布日期: 2024-07-16 16:1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通讯员李鹏程 张佳琦)将同一品牌低等次的白酒灌入高档空瓶中,以次充好牟取暴利,7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乌龙泉街派出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果断出击,端掉了一个制售假酒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7月12日,乌龙泉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销售假冒品牌白酒。派出所迅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当日下午,通过缜密侦查,深度摸排,发现庙山一私房内有重大制造假酒嫌疑,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果断突入,现场查获正在灌装白酒的谢某、陈某2人,查扣各种高档品牌伪劣假酒、包装盒若干及市场估值4.9万余元的散酒。

    经查,谢某、陈某曾因在外省假冒注册商标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为了图财重操旧业,通过回收高档空酒瓶,租住民房,将同一品牌低等次的白酒灌入空瓶的高档酒瓶中封装,以次充好,再以较高的价格供应给外省的烟酒行,获利4.6万余元。

    目前,2名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江夏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市民购买白酒一定要到正规的专卖店进行购买,保留好小票证据,保障好自身权益,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遇到任何情况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