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190157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0-09-27 15:0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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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武汉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15日与国家工信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同步施行。今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以“保大庆、保军运”为工作主线,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现场处罚行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9.89万起,同比上升126%,日均查处交通违法近3000余起。

    一、加强电动车源头治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发《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自今年4月15日起,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和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同时,我局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动自行车3C产品服务目录对接,实时录入、更新目录,严格按照目录的登记进行上牌管理。

    二、加强物流、外卖行业管理。一是建立监督机制。指导外卖、快递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码”,切实管好自己的车、自己的人。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新增配送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要求严格登记上牌;对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要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督促企业健全交通违法考核机制,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采取罚款、停职等处罚。二是建立服务机制。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为外卖、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事故处理等事项提供服务便利。2019年4月,我局交管部门会同市文明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顺丰、美团、盒马、京东等快递、外卖企业召开警企共建共治现场会,共同构建警企文明交通共建新机制。三是建立宣传机制。向快递、外卖企业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资料,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体验活动等,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大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展板、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等形式宣传违法危害性,形成震慑,引导快递、外卖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