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7-31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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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公函〔2021〕99号

     A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20210464号提案的

    方朝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停车难且交通管制形式难治本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市房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占用消防通道、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给老旧小区周边交通出行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局交管部门在全市持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2020年共现场处罚违停车辆601.7余万辆、拖移2.2万辆,依法取缔私设私占停车场地153处,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

    一、关于在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的建议

    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市房管部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并大力开展宣传,引导业主规范停车,截至目前,全市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4500余个。一是2020年出台《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停车设施改造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二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印发《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导则中明确停车设置改造技术标准,要求各区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工作。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停车设施改造政策,利用小区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筑腾空徒弟用语新建、改建各类设施。

    二、关于在非严管路段和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停车位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充分考虑市民停车需求,继续推行便民措施,夜间19:00-7:00,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和非严管路段,可以路边单排顺向停车。2019年6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提出新增20万个停车泊位的建设目标,我局交管部门配合规划部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深入研究,科学规划,增设部分停车用地,弥补局部地段停车难问题。

    三、关于开通人民群众网上提议和落实民意应对机制的建议

    市房管部门根据各小区情况针对性地开展“一事一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停车难问题,逐步形成“小区事、小区议、有诉求、有回应”的问题解决机制。同时,市民可以通过城市留言板、市长专线、局长信箱、微博、122接警电话、来信来访等民意渠道,反映诉求。

    四、关于启动社会团体进小区的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全市交通秩序示范路,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邀请市领导、各区分管领导参加,通过现场会推动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推行各项利民措施;二是落实街道、社区、临街单位的协助管理职责,制发门前“机动车停车秩序三包责任书”,发动街道、社区、临街单位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违法停车劝导、举报,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等工作;三是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发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等部门,清理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擅自停用或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