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95号提案的答复
武公函〔2021〕126号
A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0495号提案的答复
赵国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警用航空技术装备力量保障我市公共安全执法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品市场处于无序状态,专业生产警用无人机的企业较少,警用无人机市场尚未形成有序的市场氛围的问题。
根据本省情况,建议将警务航空相关产品市场或生产企业,统一归口到相关单位进行合作,解决目前对口比较分散,企业产品无法找到对口部门,企业人员无法找到分管领导的情况,尽量避免资源浪费,共同维护一个有序、有效的管理环境。下步,我局视频支队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力争早日推动问题解决。
二、关于警用无人机装备运载不完善,警用无人机用于治安和反恐形势的需要,相对而言对其专业性和机密性的要求更高,因此还需专门针对警用无人机的特定需求的运载设备的问题。
我局对此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下步建议通过警用任务载荷与本地无人机企业形成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合作研究相关方面的载荷设备,进行定制化开发,包括测试应用和服务于警务实战。不断通过实际应用需求,更新迭代技术,使之更加有效的服务于警务工作,并且在执行特殊警务任务时,警用无人机装备能与现有一些设备结合在一起,更加全面、有效的完成任务。通过建设互联网+无人机形成物联网,结合系统平台,推动无人机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关于军地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协同水平低。警用执法具备时间、空间突发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第一时间迅速部署,因此如何实现与其他空管部门的无缝对接、完善飞行审批渠道,也是警用航空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目前,针对民用无人机已有比较成熟的云系统平台来监控无人机以及飞手,包括空域申请的功能,可参照此平台打造专门针对警用无人机的云系统平台,优化飞行审批程序,努力推进警用航空网络建设,深入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强空域保障。
四、关于警用航空人才建设、警用航空队伍专业技术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在面对特殊的警务飞行任务或警务应用的汇报演练时,警航队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应急处置水平仍参差不齐,不利于警航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目前,依托专业无人机培训机构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是最快且最有效提升警航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举措,推动新开发的创新应用技术投入实战。下步,我局将坚持实战与训练相结合,以执照培训、基地轮训为主体,构建短期集训为补充的专业训练体系,按照“以战带训、战训统一”的原则,在实战中提高飞行技能、快速反应能力、安全飞行能力、指挥协调能力,注重强化航空安全意识,着力提升警用航空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警航队伍的执法水平,全面促进警航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 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姓名:夏 俊 联系电话:85393678
经 办 人姓名:黄娅丽 联系电话:8539367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