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27号提案的回复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充电车位被挤占问题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交管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停车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道路条件宽松地段开展路内应急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满足新能源车应急充电的需求。截至目前,已在全市428条道路(主要是交通流量较小的支路、大型居住小区周边道路)施划新能源车充电专用泊位2500余个,安装充电桩2523根。
一、关于加强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宣传管理的建议
2021年3月1日,我市施行第30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我局交管部门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武汉交警公众号、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向社会报道开展宣传,介绍新能源停车泊位的使用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处罚依据,倡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文明停车。
二、关于完善路外停车场充电泊位管理的建议
为加强新能源车泊位管理,防止燃油车随意占用,我局交管部门印发《关于新能源车专用充电泊位的执法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对燃油车违法占用新能源车充电专用泊位的查处工作,明确新能源车专用充电泊位属于专属停车泊位,在禁止停车的地点,仅允许新能源车在该泊位内停放。对新能源车以外的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的,采取现场贴单与牵引车拖移相结合的方式按违法停车处罚。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占用车辆8786台次,拖移车辆81台次。
三、关于推进智慧停车的建议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全市停车一张网和充电一张网的智慧停车建设工作,该平台的快捷支付、停车诱导、充电泊位导航等服务功能正在建设中。我局交管部门将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