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法行为人拟作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9-16 11:28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打印】 【下载】

  • 序号 当事人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时间 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1 王为久 42012119******0713 2025年6月1日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