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高温来袭,这份“安全锦囊”请查收

    发布日期: 2026-06-11 09:51 来源: 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打印】 【下载】
  •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攀升,车辆自燃、电动车充电起火、户外野泳溺水、夜市酒后冲突、夜间入室盗窃等安全风险随之增高。本次聚焦夏季多发安全问题,邀请一线民警以案说法、提示防范要点。愿这份“夏日安全锦囊”,助您远离风险,平安度夏。

    夜市饮酒别上头 动手之前算算账

    案件回放▲▲▲

    5月25日凌晨1时许,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夜市一条街人声鼎沸。

    “打起来了!”一声刺耳的喊叫从一家夜宵店传出。4号桌的李某和8号桌的王某此前有过节,当晚在店内偶遇。借着酒劲,两人先是相互瞪眼,随后发生口角。言语越来越难听,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

    正在附近巡逻的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城市快警队员闻讯即动,第一时间赶到,大声喝止,并用身体隔开双方。几分钟后,梅林派出所民警辅警到达,合力将涉案人员控制并带离。在派出所里,民警对双方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互赔医药费,都为一时冲动付出了时间与金钱的双重代价。

    案情分析▲▲▲

    入夏以来,持续高温闷热天气容易让人烦躁,情绪自控力下降。同时,夜市聚餐、饮酒消暑成为常态,酒精会麻痹理智,弱化法治意识和行为管控能力。两者叠加,正是小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的关键诱因。

    部分群众抱着“私人纠纷自行解决”“打架无伤无所谓”的错误认知,漠视公共场所秩序。本案中,当事人不仅耽误了工作、赔偿了医药费,还可能因此留下违法记录。冲动一时,代价不小。

    民警支招▲▲▲

    刘星亮(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梅林派出所民警):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夏季夜市饮酒,情绪管理至关重要。避免“酒杯”变“酒悲”,要掌握好饮酒的“度”。同桌相聚,饮酒务必适量,不劝酒、不酗酒。过量饮酒是冲突的导火索,保持清醒是避免冲动的第一道防线。感觉火气上涌时,要及时给情绪“踩刹车”,立刻做几次深呼吸,让冲动“降温”。可以选择主动离开刺激源,哪怕只是转身去一趟洗手间,都可能避免一场冲突。殴打他人,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罚款;一旦致人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动手之前,要算清“冲动成本账”。遇到他人发生冲突,围观、起哄只会让当事人更冲动。正确做法是迅速拨打110报警,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手机拍摄记录过程,为警方后续处置提供证据。

    (中国警察网记者曾芳洲、王瑞,通讯员黄蕊)

    烈日当空 谨防车辆“上火”自燃

    事件回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与建华路交叉口,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中前机盖冒出白烟。驾驶人立即打开双闪,靠路边停车检查。瞬间,车前机盖冒出大量浓烟,火势发展较快,威胁路口通行安全。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九原大队民警赵一坤、魏军接到处警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火速赶赴现场,同步对接消防救援力量,紧密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作业,为专业救援开辟安全作业空间。同时,划定安全警戒区域,疏散周边围观群众、停放车辆及过往车辆,杜绝无关人员靠近火场,避免引发烫伤、爆炸、拥堵等次生危险。

    车主与车上乘客均无生命危险。据车主回忆,事发前车辆已偶尔出现“跳闸”等故障,但因疏忽侥幸,未及时检修,最终导致此次事件发生。

    事件分析▲▲▲

    这起车辆自燃事件并非孤例,暴露出三大风险隐患:

    一是高温诱发车辆“带病”运行。夏季高温时,地表温度有时会超60摄氏度。老旧车辆油路、电路易发生老化,一旦出现泄漏或短路,高温环境便极易点燃可燃物。

    二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车主对车辆异响、异味、仪表盘故障灯等“预警信号”视而不见,缺乏定期检查油路、电路的习惯,甚至私自改装线路、加装设备,埋下火灾隐患。

    三是应急能力不足。许多车主随车灭火器过期、容量不足,或根本不会使用,导致初期火情错失扑救良机,加剧损失。

    民警支招▲▲▲

    赵一坤(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九原大队民警):

    高温季节,车辆防火切记“三要三不要”:

    一要加强日常检查,不要“将就”用车。每半个月打开发动机舱,检查油管是否渗漏、电线是否裸露、接头是否松动。发现车辆异常,如焦味、冒烟、仪表报警,立即停靠安全地带并熄火断电。

    二要清理车内隐患,不要留“移动火源”。打火机、充电宝、车载香水等遇高温极易膨胀爆炸或聚焦引燃,下车时务必带走。停车尽量选择地下车库或阴凉处,避免长时间暴晒。若必须停在室外,使用遮阳挡降低车内温度。

    三要掌握处置技巧,不要盲目“开盖泼水”。行驶中发现车头冒烟或起火,应立即靠边熄火、切断电源,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车外上风方向。若火势较小,可尝试使用灭火器扑救;若火势猛烈或无法控制,应立即远离并拨打119报警。

    (中国警察网记者唐建权,通讯员伊娟、刘译炜)

    长江野泳 暗藏多重安全隐患

    事件回放▲▲▲

    近期,气温持续走高,长江沿岸江堤水域成为不少群众消暑纳凉的去处。个别群众为图一时凉快,罔顾安全隐患,私自踏入长江水域嬉水野泳。更有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心存侥幸,带着孩子在江中试水学泳,全然忽略野外水域的致命风险。

    5月30日傍晚,安徽省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派出所联合东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沿江巡查。当巡逻至长江东流段江堤外侧时,眼前的一幕让人揪心:数十名群众扎堆在江水中嬉戏,均未穿戴救生衣、未携带救生圈等防护设备。其中多名孩童跟随大人在深浅不一的江水中打闹嬉戏,不断向未知深水区域试探靠近,已然踏入危险水域却毫无察觉。岸边竖立的防溺水警示牌被彻底无视,长江水下暗流涌动、地形复杂,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险情当前,民警立即快速靠近岸边,手持喇叭高声紧急喊话劝阻:“长江水下有暗流、深坑,水况极其复杂,赶紧带着孩子上岸!”面对民警的耐心劝阻,江中野泳群众纷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陆续上岸。待群众全部撤离危险水域后,民警对现场野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结合真实溺水案例讲解长江野泳的安全风险,劝导陪同孩子的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事件分析▲▲▲

    夏季是溺水事故高发季。江边、湖边等自然水域水况复杂多变。一旦发生溺水,自救、救援难度极大,极易引发溺亡事故。未成年人风险辨识和自救能力较弱,部分家长监护履职不到位,贸然带孩子在长江野泳,极易误导孩子忽视水域危险。野泳群众普遍未佩戴救生装备,多重风险叠加,让野外戏水隐患倍增。

    民警支招▲▲▲

    秦刚(安徽省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派出所所长):

    长江等野外水域表面看似平静,水下却隐匿暗流、深坑、水草等致命隐患,水况复杂。野泳者一旦失足遇险,转瞬之间就会因踏空坠坑、水流裹挟、肢体抽筋酿成溺水悲剧,根本没有充足施救时间。守护孩子水域安全,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的常态化教育监管,家长和老师务必时刻叮嘱孩子敬畏水域危险,自觉远离所有野外危险水域,坚决杜绝私自、结伴野泳的危险行为。发现同伴在野外水域戏水、游泳时,切勿贸然下水劝阻,应第一时间制止危险行为,并迅速告知家长、老师或执勤民警,谨防结伴遇险事故发生。

    (中国警察网记者张振雷、王娅飞,通讯员乔燕)

    夏夜开窗睡觉 警惕“梁上君子”光顾

    案件回放▲▲▲

    5月26日晚11时,家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的林阿姨像往常一样准备休息。因连日天气闷热,她将阳台和卧室窗户敞开纳凉通风,心想:楼下是3米高的架空层,四周开阔,应该不会有人贸然攀爬入室。于是,她和老伴儿安心关灯睡觉。

    第二天早上5点半,林阿姨睡醒后来到客厅,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一惊:电视柜抽屉敞开着,被翻得一片凌乱,装有5000元现金的牛皮纸袋不翼而飞。她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后洲派出所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并调取公共视频资料,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朱某。6月6日7时许,民警在台江区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朱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朱某是通过户外水管从架空层爬到林阿姨家阳台,再翻窗进入室内。怕惊扰住户,他未在卧室行窃,而是到客厅翻找贵重物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情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夏季深夜入室盗窃案,作案时间与作案方式特征鲜明。

    作案时间上,嫌疑人选择深夜居民深度睡眠时段作案。此时小区人员活动极少,住户警惕性最低,嫌疑人充分利用夜色的隐蔽性,降低被发现风险。

    作案方式上,嫌疑人精准利用建筑漏洞与住户防范疏忽,借助户外水管攀爬翻窗入室,未采取撬门等暴力手段,属于典型的“溜窗式”盗窃,在城区多发生在开放式老旧小区。

    该案暴露出夏季低层住户开窗睡觉的安防隐患。嫌疑人依托建筑附属设施攀爬、利用门窗漏洞入室的手法,给小区安防和居民防范敲响了警钟。

    民警支招▲▲▲

    陈位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后洲派出所民警):

    夏季开窗睡觉,务必警惕翻窗入室盗窃。

    低层住户及靠近水管、阳台等易攀爬设施的居民,睡前务必检查并锁闭阳台、卧室窗户。可安装限位开关,既能保证通风,又能防止外人进入。

    小区物业应加强架空层、楼栋周边的夜间巡逻,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防盲区。

    如发现家中有可疑人员进入,首要原则是保护自身安全,不要正面对峙,切勿大声喊叫、贸然起身或徒手阻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中国警察网记者陈宇航,通讯员叶松灿)

    暴晒“烤”验 电动车充电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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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攀升。炎热天气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团场住宅小区内近日发生惊险一幕。居民李先生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毫无遮挡的楼下空地上,在烈日下暴晒了整整一个下午。傍晚时分,刚下班回家的李先生为图方便,在电池仍处于高温状态时,直接将车推至一楼楼道内连接充电器充电。

    充电约半小时后,楼道里突然传出几声闷响,随即冒出滚滚浓烟。正在家中做饭的李先生闻到浓烈焦煳味后打开房门查看,发现电动车坐垫处已蹿出明火,火势迅速蔓延,整个楼道浓烟弥漫。邻居发现后立即报警,物业保安与热心居民合力扑救,同时疏散楼内住户。民警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到场将大火扑灭。事故导致电动车烧毁、楼道墙壁熏黑、多户电路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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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调查,此次火情系电动车电池热失控引发。夏季高温是此类事故的重要诱因。一方面,电池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内部温度急剧升高,此时马上充电会进一步加剧发热,一旦超过安全阈值,便可能引发短路、冒烟甚至起火。另一方面,使用劣质充电器、长时间过度充电等行为,也大大增加了起火概率。此外,在楼道内充电极其危险——起火后有毒浓烟会迅速封死逃生通道。

    民警支招▲▲▲

    王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治安支队二级警长):

    夏季高温,电动车使用和充电安全绝不能松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禁暴晒后立即充电。电动车使用或暴晒后,应将车辆停放在阴凉处,让电池和电机自然冷却30分钟以上,待温度下降后再充电。切勿在高温环境下或刚停驶的车辆上马上接通电源。

    第二,严格掌控充电时间与环境。充电时间一般控制在8至10个小时,最好使用带有自动断电功能的智能充电桩。充电时,应选择室外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无可燃物的专用充电区,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更不要“飞线充电”或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

    第三,规范使用和保养车辆。务必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匹配的原装或品牌充电器和电池。定期检查电池外观,如发现鼓包、变形、漏液或线路老化破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