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200502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0-10-27 16:15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次会议

    第20200502提案的回复


    吴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麻木”非法营运现象反弹 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的建议,我局会同市残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标本兼顾,治理黑色产业链,加强源头治理的建议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我市销售正三轮摩托车交易广告内容重点加强监管,重点对市属主流新闻媒体广告开展专项监测发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及时查处违反《广告法》的销售厂家会同成员单位对违法行为快查处严厉打击。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拼装、生产、销售残疾人代步车行为,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在我市销售,对违反规定的商家和个人从严处罚

    二、关于缩小残疾人用车的规格的建议

    我市相关部门将在严管非法拼装、生产、销售残疾人代步车行为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残疾人代步车的规模问题,积极参与《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地方政策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支持我市交通治理体系建设。 

    三、关于加强常态管理,严格执法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加强组织调度多措并举,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现场处罚“麻木”2369次,扣车3266台。一是注重工作研判。各区交通大队根据辖区“三车”、“麻木”活动特点,重点开展对商圈、公交站、地铁站、大型市场等区域的分析研判,掌握“麻木”出行的时间、行驶路线等特点,科学调整、完善勤务安排,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有效挤压“麻木”运行空间,保证整治效果。二是坚持严查严处。依托全市40个一类岗,18个夜间岗,开展定点值守与路段巡控。对无证正三轮摩托车一律收扣;对正常人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的,一律按上限处罚;无驾驶证的一律拘留;对残疾人代步车私自加装顶篷的,一律予以撤除;对残疾人代步车上路非法营运的,除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外,还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开展劝导和教育。三是开展统一行动。坚持路面整治和宣传相结合,在“麻木”每日活动的高峰期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在重要路段、场所周边增设岗位,严查“麻木”非法营运,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有效提高震慑效应。四是强化检查督导。始终“麻木”管理工作作为秩序管控的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考评,采取上路检查和视频抽查的方式,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日常交通秩序考核。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坚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麻木”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整治效果,营造严管的浓厚氛围,起到震慑、引导和教育作用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各类企业单位和重点路段、路口,大力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营运车辆。六是推进长效管理。各区交通大队对本辖区麻木运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相关从事人员的信息,积极协调区残联、街道、社区人员上门开展劝说工作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四、关于多部门联合,堵疏结合的建议

    各区政府强化工作专班力量,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思路,研究解决特别困难的残疾人车主、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就医、参保及子女就业等问题,通过落实帮扶政策,减少从业人员规模,确保社会稳定,全面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市残联将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应保尽保”的兜底保障政策,对低保重度残疾人,增发低保标准20%的补助金;对下肢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260元燃油补贴。二是出台多项地方性帮扶政策。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城乡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参加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出资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取消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2%。距离办理国家规定退休手续五年内的灵活就业残疾人缴费年限满10年,社会保险补贴由每月200元提高到80%新开发残疾人就业援助岗1451个,帮助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参与《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地方政策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支持交管部门执法工作以及我市交通治理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918


    主管领导姓名:刘南华               联系电话85393678

    经 办 人姓名:黄娅丽               联系电话8539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