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03号提案的答复
武公函〔2021〕124号
A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000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武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停车 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与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大城市最突出的矛盾,停车设施的建设缺口和规划调配的滞后造成了停车难、占道违停和秩序混乱等问题。我局交管支队与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实地勘查,持续开展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不断强化各项交通管理措施。
一、关于持续加大基础停车位供给的建议
一是为规范和促进停车设施建设,2020年10月30日起,我市正式施行《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协调机制。二是市规划部门不断加强停车源头管理,制定全市停车场建设及规划方案。部分机关单位及公共停车场充分应用新技术建成机器人停车位、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不断加大停车位供给。三是我局交管部门继续推行便民措施,老旧小区周边的非严管路段,夜间19:00-次日7:00允许路边单排顺向停车,以满足市民日常的停车需求。
二、关于引导行业进行资源整合的建议
一是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供需矛盾,结合我市大数据发展趋势,对智慧停车产业系统规划,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针对智慧停车产业提出战略性发展方向以及具体发展规划。二是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类型的停车矛盾特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停车场库智能化建设指导意见,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积极推进停车场库智能化产业发展。三是结合管理平台、诱导系统建设需要,明确我市停车智能化检测系统建设要求,将建设需求纳入到规划审批阶段,形成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新建停车场数据全接入、老旧停车场接入数据有维护的目的。四是建立市级停车管理平台,划分为面向政府管理、运营企业管理和公众出行三个管理层面,包括停车综合数据管理、停车资源管理、停车诱导信息管理、停车管理综合评价、停车服务电子支付等停车管理基本功能,满足实时收集停车数据、停车资源检索、信息分析等动静态数据收集要求,实现对停车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五是形成停车诱导方式的多元化整合,通过道路上的LED诱导屏、高德等导航软件、停车诱导系统APP、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的覆盖停车诱导信息的发布。六是建立停车大数据分析管理平台,结合各部门的交通大数据,形成数据资源互通,对停车进行多源数据综合分析,形成可视化分析结果,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七是通过建设智慧立体停车库,从空间上开拓资源,鼓励企业自主建设智能化停车场库。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停车智慧化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停车场库设备智能化和停车收费管理智能化。路边停车管理收费由政府和停车企业合作,路外停车管理收费形成动态收费机制,根据需求调整收费标准。二是完善城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统筹全市停车资源信息,形成城市级别的停车资源统筹管理。三是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政府主导统筹停车场管理单位,建立系统化的停车诱导系统,逐步扩大信息诱导展现方式,包括利用常规诱导屏、导航软件、停车场诱导平台等。四是加强软、硬件两方面建设工作。硬件建设方面包括加强智能化的立体停车设施、智能化的停车资源利用情况检测系统建设。软件建设方面包括加强停车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停车大数据,形成合理化的停车资源调配。
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0日
主管领导姓名:刘南华 联系电话:85393678
经 办 人姓名:黄娅丽 联系电话:8539367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