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438号提案的答复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220438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及非机动车辆管理》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电动车生产合格的检验,严厉打击违规调整限速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组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调速改装和非法销售非标车行为;二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电池等产品开展质量抽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是否取得3C证书,是否保持原有的一致性等;三是强化源头质量管控,对因质量问题抽查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自觉不购买加装、改装及无3C认证的产品;五是编印《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指南》,举办电动自行车业务培训班,共培训340人次。
二、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借助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电动车违法的危害性。6月14日,《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刊发报道《武汉电动自行车骑行守法率显著提升》,推介武汉交警通过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联合社会力量共管共治,成效明显,电动自行车骑行守法率显著提升。一是编发各类媒体宣传报道5043篇次,其中人民网、央广网等央媒报道572条次,在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设置电动自行车整治专栏,累计阅读量635万次。二是通过全市各公交站点、地铁站、大型商圈、火车站、客运场站、社区宣传栏等场所,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致电动车车主一封信》、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广大市民拒乘坐电动车,拒驾超标电动车;三是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交通电动车安全主题教育课560余次,制放《武汉交警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6万余封,督促家长学生共同遵守交通规则;四是联合街道、社区等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开展“敲门入户”行动,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宣传资料20万余份,争取群众支持。
三、关于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的建议
2021年10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教处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我局交管部门成立100个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小组,日均投入警力4000余人次,在重点路段、路口、“两地四门”、“三圈”周边、交通枢纽、过江通道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十必查”。开发武汉交警“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微信小程序,现场督促轻微违法、首次违法的驾乘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日均处罚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万余起,累计教育违法驾驶人16.8万人次,暂扣违法电动自行车8.9万辆,拆篷1.7万个。
四、关于加修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道连续通畅的建议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武汉市慢行交通暨绿道系统规划》,确立新改建道路慢行空间只增不减,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路段应尽可能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原则,推动形成中山大道、东湖绿道、江汉路步行街区等慢行示范工程;出台《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武汉市慢行交通规划导则》等设计规范,明确各类道路慢行空间的改善标准。二是市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导各区人民政府(东湖风景区管委会除外)落实打造慢行交通示范路,落实每年改造完成非机动车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的任务。三是市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新、改、扩建的项目规划建设中,研究非机动车道优化设置,尽可能建设独立路权的非机动车道,逐步形成连贯、通畅、安全的非机动车道交通网络。四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武汉市慢行交通系统三年行动建设安排及方案研究》,按照每年每区慢行改善道路不少于10公里的原则,推动建设慢行示范区、自行车专用道、景观慢行道等慢行示范项目,形成我市慢行系统骨架廊道,促进全市慢行交通品质按计划、成体系改善。
五、关于调整影响非机动车道通行的过宽花坛的建议
城市道路上的绿化带(俗称花坛),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门,发挥着美化环境、分隔交通等重要作用。市城乡建设部门将在不影响绿化带功能、满足道路绿化率的前提下,考虑科学合理压缩绿化带宽度,提高非机动车通行的舒适性。
感谢您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