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一)(试行)》解读
《武汉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一)(试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方案》(武司〔2023〕1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武汉市公安局对武汉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由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细化《武汉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市禁毒条例》《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其他武汉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涉及需修订的情况,其裁量标准的细化将逐步推进。裁量细化标准已在市局门户网站对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完成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向政府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吸收相关意见建议,逐条梳理修改后,经市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武汉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一)(试行)》。
二、主要内容
《武汉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一)(试行)》分为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裁量标准、处罚依据等四个部分,涉及《武汉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市禁毒条例》《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共计16项违法行为,其中《武汉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3项,《武汉市禁毒条例》5项,《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7项,《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项,细化为51种违法情节及裁量标准。
三、特色亮点
结合武汉公安工作实际,按照不同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情节,对地方性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处罚种类、幅度等进行量化细化,对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形式上采取列表的形式,细致说明违法行为的类型,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档,列明法定依据,细化裁量阶次,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民警学习使用。主要具有以下特色:一是以合法性为前提,符合立法目的和法治精神,不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存在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情况;二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从违法行为的目的、动机、方式、次数、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合理确定裁量空间和阶次,避免随意执法;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量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形,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适用条件、裁量空间等进行细化,以教育为主,将纠正违法列为前提条件,符合柔性执法的理念。